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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97727诚邀律师合作 (法律工作者) 提出的问题

1897727
婚姻问题
回答:1 浏览:1163 提问时间:2012/3/6 10:47:33
律师你好:我和我对象2010年底认识,2011年中旬她家买了房,房产证她的名,未登记前我装的房,由于我们接触少,2011年12月结婚住进了她的新房,而后我们两个感情很不和,属于性格完全不一样的人,我受不了她时时对我的各种语言刺激,所以婚姻关系不好。由于她不关心人、不体贴人、性格冷淡,我受不了她的这种轻视我的生活,12月份,心情抑郁的我,又和以前交往的一个女孩联系上了,并且另外这个女孩来了我家(我的个人房产),被老婆堵上门。现在我很畏惧和老婆不冷不热的生活,如果我和老婆离婚的话,问题1:由于我的出轨,她有没有理由起诉我让我做出什么赔偿? 2、我装修付出的十万元她应不应该退还我?(只有买材料的一些小收据)。谢谢问题补充: 我们现在都是各自的婚前财产,婚前各有一套房。这不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割吧。我想知道:她有没有理由起诉我让我做出另外什么赔偿?装修付出的十万元怎么尽力争回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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